关于办理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普本)重修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办理工作即将开始,凡补考成绩不及格或经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均可申请进行重修选课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修学习对象: 普本T4、T5级学生。
2、重修学习形式:学生按所选重修课程以插班方式进行重修上课。若因上课时间冲突等原因,学生可采取自学方式直接参加考试。
3、办理重修时间:凡需要申请重修学习的学生于2007年3月13日-19日到教务在线下载《重修课程申请单》,按要求填好后交学生所在系。各系审核后汇总将其中一联交教务科。
4、重修管理方式:
①由学生所在系对重修学生进行管理。 ②教师对重修学生考试成绩评定以卷面成绩为准。
特此通知
教务科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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