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7-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汽院教通字〔2021〕27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关于一流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汽院发〔2019〕123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方案》(汽院教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结合我校课程建设实际,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申报范围

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以及独立设置的本科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数量

拟立项建设50门左右校级一流课程,其中线上一流课程不超过5门,线下一流课程不超过1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不超过30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不超过5门,特色一流课程不超过10门。省级一流课程从校级一流课程中择优推荐。已获评的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不重复立项校级建设。

二、申报类型

(一)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教育课等为建设重点,课程要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慕课品牌。

(二)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能够运用先进教学理念,立足教学方式改革,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通过精心教学设计,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实施课程思政、体现“两性一度”,有效达成课程教学目标的课程。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或将精品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实施课程思政、体现“两性一度”,有效达成课程教学目标的课程。鼓励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课程大纲和规范的学生学习考核的方法与手段,课程实施能够体现“两性一度”,有效达成课程教学目标的社会实践课程。

(五)特色一流课程。包括专业美育课、劳动技能课和跨学科融合类课程。专业美育课、劳动技能课要与专业相结合,体现专业特色,使美育教育、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跨学科融合类课程以新时代专业发展、社会需求和学生学习要求以及跨学科融合特色为目标,明确课程目标,重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跨学科融合素质,打造交叉融合人才培养特色。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2.申报线上一流课程类型须课程已上线社会公众平台且运行数据良好。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

4.申报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团队成员不能参与超过2门(含负责人)课程的申报。

5.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未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不可申报。

6.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认证专业所属课程限报三门,其他专业限报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基础课、通识课(公共课)不限报。

(二)申报课程条件

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要求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基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

1.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文科的高水平课程。

2.以已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级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优质资源开展教学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3.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4.高层次人才作为负责人主要讲授的课程。

5.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所属课程。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规划及相关激励机制,积极组织院级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报教务处备案。

(二)申报材料参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要求填报。课程负责人填写《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并按每门课程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A4双面印制,白色铜版纸胶装。

(三)各学院于2021年820日前完成本单位一流课程建设推荐工作,并将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1)(命名方式:学院简称+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2021年831日前各学院请将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版及视频材料以每门课程(按“申报类型+学院简称+课程名称+负责人”命名)为单位压缩,学院汇总后发送至1329382829@qq.com,邮件名为:学院简称+一流课程申报材料。

(五)说课视频形式可多样,自行录制。

五、评审与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的课程名单并予公布,各学院需做好后续建设工作。

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三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六、其他事项

学校对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给予三年(3000元/年)的建设经费支持,并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汽院教发〔2019〕8号)进行教学工作量奖励。

认定的校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课程须继续建设三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教务处“网络学堂(学习通)”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联系人:梁姗姗 联系电话:8260147

 

附件:

  1.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2.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审查意见表

  4. 教育教学类项目团队成员与申报内容政治审查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9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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