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9-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加强2019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放假期间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防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请各实验室(实训中心)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自查表见附件1),做好检查记录,消除安全隐患。    

2、放假期间仍需工作或施工的实验室,须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爆、防盗及危险品的贮存和使用。在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开展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各实验室(中心)按《关于教学实验室推行5S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教学实验室(中心)5S管理工作,学校将定期开展检查和评比。    

二、加强校外实习安全工作      

1、加强实习管理,抓好安全教育    

在学生实习前,实习带队老师和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切实做好校外实习的安全防范工作    

要强化实习指导教师责任意识,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指导教师对国庆放假期间还在实习的学生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安全规定,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做好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实习岗位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等。对已随实习单位放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行踪,防止突发意外事件。    

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相关教学单位、学系(教研室)尤其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与监督,决不能放任自流。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了解各实习点和实习学生情况,加强与各实习点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短信等手段了解学生的实习状态,及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对野外实习的,应加强安全防范,各类实习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求学生不到与实习工作无关的地方和场所,不到未开发或存在安全隐患地方和场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严防意外和突发事件。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严格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老师的管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认真完成实习要求。实习期间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规定,加强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管理能力,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教务处    

2019929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邮编:442002 电话:0719-8512719 教务邮箱:qyjwc1@163.com 版权所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