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学对重修修读问题的反馈,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重修课仅需进行重修报名即可,不需再次选课。
2、重复修读指已经考核合格的课程再次修读,需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科报名。
重修或重复修读的课程请提前查好并确认本学期是否开课。查询方法:登录选课系统,点击菜单“公共信息查询——>全校课表查询”,输入课程名称,核对本人需要修读的课程信息,能查到结果即为开课。
3、重修报名结束后,课表不会立即显示重修课(一般第2周后课表会显示具体重修课程,但任课教师或上课时间未安排),在此阶段重修课按以下方法上:登录选课系统,点击菜单“公共信息查询——>全校课表查询”,输入课程名称选择正常教学班,根据个人时间选择合适的教学班听课,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等实践性环节学生与任课教师联系(因为有课程第一周已经开始,请尽早联系任课教师,确认重修时间),热金工实习与杨全涛老师联系,冷金工实习与王军老师联系,体育课与张园老师联系,物理实验与陈伟老师联系。
4、重修报名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重修学生数将重修分为插班重修和开班重修。
开班重修有具体的上课教师、时间和地点并在个人课表上显示;
插班重修只有任课教师没有上课时间和地点,学生插入到该任课教师正常任务(“类型”一栏为“正常”)的教学班中学习,课程显示在个人课表的备注栏;
如课表未显示教师姓名表示课程未安排结束,一般会在第3周结束前安排完毕。
5、各位同学应注意核查自己的个人课表并对照培养计划,检查是否所有重修课均已选上,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电话:0719-8512722。
教务科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