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下午4:00,教务处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工作讨论会在第一教学楼1204会议室召开。讨论会由处长张红霞主持,副处长陶卫亮及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参加讨论。
讨论围绕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校现行的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展开。通过结合新版《规定》中学校可以自行规定的26个条款项,在深入理解新版规定的基础上修订我校现行的管理制度,力求准确把握内涵,制定一套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
最后,与会人员在学生成绩单管理、休(复)学管理、最长学习年限(参军、创业)、处分解除、结业生换证等五个方面形成讨论共识。此次讨论的结果将作为教务处学生管理制度修订意见提交学校相关部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