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从2014级学生开始,补考课程和单独考试的重修课,考试成绩记载标准有所调整,具体为:考试成绩为60-67分者,按60分记载;考试成绩为67分以上者,按实际成绩的90%记载。其他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补考课程和单独考试的重修课,考试成绩记载按原标准执行,具体为:考试成绩为60-75分者,按60分记载;考试成绩为75分以上者,按实际成绩的80%记载。其他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望悉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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