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设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通知
日期: 2012-09-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系:为适应市场需要,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12年开办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

一、开设专业及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科

计划招生数

主办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学

30

机械工程系

冯霞 8238202

2

财务管理

管理学

80

经管学院

程珍华 8207129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60

4

法学

法学

120

人文社科系

高云峰8238174

说明:报名人数少于25人不开班。

二、报名对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0级、2011级普教本科生。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德端正;

2.凡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完大学一年级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者,均可报名申请修读一个双学位专业。

四、毕业及有关证书问题

1.选修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与学生的主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时,修完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2.选修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与学生的主修专业属不同学科门类时,修完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在1.7以上,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并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发给双学士学位证书;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未获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五、学分要求及收费标准

辅修、双学士学位合格学分见有关专业教学计划。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按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缴费,80元/学分)。

六、教学要求

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学习期限一般为2年。每专业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晚上、周末和假期上课,也可以插班上课。

七、报名程序及时间

1.9月20日至9月26日,学生持《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到各院系报名。

2.9月28日,教务处在教务在线上公布审核通过的修读辅修、双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第一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及学分。

3.10月8日至10日学生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并到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注册、领取听课证、课表等。

八、附件

1、辅修、双学士专业申请表(教务在线下载)

2、开设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教务在线下载)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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