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分 决 定(院教〔2005〕8号 )
1、 张××,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12月20日的《科技英语》期末考试中,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并于2005年2月27日的《科技英语》期初重修考试时,夹带该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并放在桌面上抄写,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属多次违纪)
2、 李××,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8日的《大学物理》课程考试结束交卷时,将试卷撕毁,被监考教师记录下来。
3、 汪×,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7日的《高等数学》课程考试中,翻看藏在抽屉中的高数笔记,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4、 刘××,电气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12月21日的《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技术》(公选课)课程考试中,代替王××同学参加考试,被监考教师发现。
5、 王××,电气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12月21日的《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技术》(公选课)课程考试中,让刘××同学替她考试,被监考教师发现。
6、 王×,材料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11月10日的《微机原理》课程考试中,欲将答案传给前面的黄××同学时,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7、 黄××,材料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11月10日的《微机原理》课程考试中,企图与王×同学传递考试答案,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8、 张×,材料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7日的《工程力学》课程考试中,借口上厕所离开考场,回考场时带回一张写有答案的纸条,准备抄袭时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9、 耿××,汽车工程系T243-2班学生,在2005年1月18日的《汽车构造》课程考试中,将考试复习资料夹在试卷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属多次违纪)
10、 刘××,汽车工程系T243-8班学生,在2004年12月20的《科技英语》课程考试中,将试卷带出考场,后又将试卷交到另一考场监考教师手中。
11、 胡×,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7日的《微积分》课程考试中,被阅卷教师判定为雷同卷。
12、 林××,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7日的《微积分》课程考试中,被阅卷教师判定为雷同卷。
13、 文×,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12月24日的《单片计算机技术》(公选)课程考试中,让蒋×同学替她考试,被监考教师发现。
14、 蒋×,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12月24日的《单片计算机技术》(公选)课程考试中,代替文×同学参加考试,被监考教师发现。
15、 肖××,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7日的《财务管理》课程考试中,擅自将同学的试卷抢到手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6、 郭×,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8日的《企业会计》课程考试中,将夹带资料从桌面拿到手中,准备放进口袋时被巡视员当场发现。
17、 姜××,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8日的《企业会计》课程考试中,将有关资料放在抽屉中,被巡视员当场发现。
18、 王×,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18日的《工业工程导论》课程考试中,手里夹带纸条,被监考教师发现并让其离开考场,该生因情绪激动将试卷撕毁。
19、 涂××,人文社会科学系学生,在2005年1月10日的《旅游专业英语》课程考试中,拿出与考试相关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0、 于××,人文社会科学系学生,在2004年12月24日的《单片计算机技术》(公选)课程考试中,监考教师在检查学生考试证时发现写在试卷上的名字与本人不符,便立刻令其离开考场。
21、 周××,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8日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用手机发短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2、 张×,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5年1月8日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接收手机短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3、 李×,信息管理系学生,在2005年1月8日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夹带带有数字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上述二十三名学生无视考场纪律,违反我院考场规则,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和第十九条款,经教务处和学工部共同研究决定对李××、王×、黄××、刘××、姜××、胡×、涂××、于××等八名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其考试课程以零分记;对汪×、张×、郭×、林××、肖××、王×、周××、张×、李×等九名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其考试课程以零分记;对张××、刘××、王××、耿××、文×、蒋×等六名学生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其考试课程以零分记。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教务处 学工部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