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分 决 定(院教〔2004〕 12号)
1、 曾×,电子信息科学系学生,在2004年6月9日的《微机原理》课程考试中与同学张×传递答案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 张×,电子信息科学系学生,在2004年6月9日的《微机原理》课程考试中与同学曾×传递答案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3、 丁××,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10日的《数据库技术》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考试试卷之下,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4、 姜×,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10日的《数据库技术》课程考试中与同学聂××传递答案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5、 聂××,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10日的《数据库技术》课程考试中与同学姜×传递答案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6、 石××,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1日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课程的考试中与同学交换附有答案的草稿纸,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7、 田×,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1日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课程的考试中与同学交换附有答案的草稿纸,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8、 龚××,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1日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课程考试中与他人传递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9、 陈×,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1日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课程考试中与他人传递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0、 耿××,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2日的《机械原理》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考试课桌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1、 杜××,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2日的《机械原理》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试卷底下,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2、 彭×,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2日的《机械原理》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拿在手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3、 杨××,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5日上午的《材料力学》课程考试中将写有公式的草稿纸放在试卷底下,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4、 张××,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8日的《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中将纸条放在试卷底下,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5、 郑×,机械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6月28日的《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中将纸条放在试卷底下,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6、 张×,材料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7月5日的《材料成型原理》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试卷底下,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7、 龚××,电子信息科学系学生,在2004年7月5日的《高等数学》课程考试中将考试资料放在旁边抽屉,被巡视员发现。
18、 孙××,管理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7月6日的《会计学基础》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纸条压在试卷底下,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19、 翁××,电子信息科学系学生,在2004年7月6日的《信号与系统》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书桌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0、 林××,电子信息科学系学生,在2004年7月6日的《信号与系统》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桌上,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1、 龙××,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7月6日的《微机原理》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抽屉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2、 谭×,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7月6日的《微机原理》课程考试中传递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3、 李×,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7月6日的《微机原理》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抽屉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4、 刘×,材料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7月7日的《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考试中给他人传递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5、 郑×,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7月7日的《汽车概论》课程考试中将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在抽屉中,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6、 裘×,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9月4日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考试中抄袭他人试卷,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27、 华××,汽车工程系学生,在2004年9月4日的《汽车理论》课程考试即将结束时拿出与考试有关资料,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
上述二十七名学生无视考场纪律,违反我院考场规则,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和第十九条条款,经教务处和学工部共同研究决定对龚××、龙××、郑×等三名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对耿××、彭×、翁××、林××、李×、华××等六名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曾×、张×、丁××、姜×、聂××、石××、田×、龚××、陈×、杜××、杨××、张××、郑×、张×、孙××、谭×、刘×、裘×等十八名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其考试课程以零分记。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教务处 学工部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