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精品课程奖励、新开课、开新课及双语课工作量已初步审核,请各教学单位进入选课系统自行打印核对,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精品课奖励工作量
1、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关于“精品课程”建设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2011年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至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精品课程奖励工作量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说明
| 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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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课程负责人一年内至少承担一次该课程的教学任务
| 未达到此项要求,取消该课程工作量奖励
| 该项指标已审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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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学期该课程学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
| 针对课程各教学班考核,未达到此项要求的教学班,取消该教学班工作量奖励
|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的审核已完成;由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测评结果未出来,暂时各教学班按照达到指标要求来审核的,若该学期学生实际测评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将在下一年度扣除其相应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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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课程组一年内至少公开发表或在我校《高教研究》发表一篇与该课程相关的教研论文
| 未达到此项要求,扣除该课程工作量奖励的50%
| 目前这两项指标是按照全部达到要求来审核的,若年终立项验收审核时有达不到要求的,将在下一年度扣除其相应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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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课程组要保证课程教学网站的正常运行,以及对课程内容电子课件和上网内容的更新
| 随机检查网站运行及更新情况,发现问题定期整改,整改不力者,取消该课程工作量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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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品课程奖励工作量的下拨,以课程为单位,统一下拨到精品课负责人的头上。由于部分精品课达不到学校的考核指标而被扣除部分工作量,其具体情况请参照备注说明。
二、新开课、开新课及双语课工作量
新开课、开新课及双语课工作量是根据每学期期初各院系上报的结果为准来审核计算的。若院系核对后有变动的,请各院系统一打报告并签字盖章后,将材料送交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再审核通过,方可变动。
院系核对结果由教学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19日前返还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