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汽院教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对象
本次转专业主要面向2023年入学的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录取入校学生);2022级学生确有转专业需求的也可以申请。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从一年级开始学习。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各专业接受名额和接受条件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原则上除国家有相关规定或我校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或有转专业限制条件之外,学校不设定其他报名条件。
各学院应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及往年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学院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报名条件、考核选拔方案等,填写《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见附件1),2023级各专业在册学生人数见附件2。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登录选课系统,在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公示等环节后,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转专业程序 |
时间节点 |
1 |
学院提交转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 |
2023年11月22日 |
2 |
学生网上提交申请。操作方式:学生登录选课系统,在左侧功能菜单中选择“转专业申请”,选择相应的转入专业,填写申请理由并附个人联系电话。 |
12月12日至12月17日 |
3 |
转出学院审核。 |
12月18日至12月21日 |
4 |
转入学院审核。 |
12月25日至12月29日 |
5 |
公示转专业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
本学期寒假前 |
6 |
办理转专业手续,调整课表。 |
下学期开学第1周 |
四、工作要求
1.申请转出的学生,学院原则上应同意学生转出。已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经慎重考虑后如要放弃转专业,应在转入学院审核截止日期前,根据工作进度向相应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转入学院应根据申请转入人数制定考核选拔方案。如申请转入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计划内,原则上应满足学生的转专业需求。如申请转入人数超出专业接收人数计划,转入学院应做好考核选拔工作;考核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和考核选拔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3.经审核通过的学生须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转入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指导转入学生对以前学期未修读课程进行课程替代或补修。
4.经审核通过的学生原则上不单独编班,直接编入转入专业现有班级。
5.各学院严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
附件:
1.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2.2023级各专业在册人数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