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4-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实验室安全等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放假期间仍需工作或施工的实验室,学院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爆、防盗及危险品的贮存和使用。在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开展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各实验室(中心)按《关于教学实验室推行7S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教学实验室(中心)7S管理工作。

二、加强校外实习安全工作

1.加强实习管理,抓好安全教育

劳动节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必须实习的,请实习负责教师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实习规定,并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重点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切实做好校外实习的安全防范工作

要强化实习指导教师责任意识,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指导教师对劳动节期间还在实习的学生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安全规定,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做好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实习岗位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等。对已随实习单位放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行踪,防止突发意外事件。

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相关教学单位尤其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与监督,决不能放任自流。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了解各实习点和实习学生情况,加强与各实习点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短信等手段了解学生的实习状态,及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院长统一指挥、系部参与、指导教师直接监管的分级负责应急管理队伍,制订针对实习舆情、安全事故等风险的处置预案。时刻关注学生实践学习状态,对因实习引发的舆情、违规行为、安全事故等情况要立即核查,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着重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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