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本科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卓越发展等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开设“涉外法治卓越班”(以下简称“卓越班”)。
一、培养目标
卓越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对涉外法治人才的战略需要,着力打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人才培养的优质品牌,培养具有系统涉外法治相关知识,熟悉国际法和国际经贸规则等最新发展动态,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化视野,能在国际组织、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相关部门从事法律翻译、法学研究及法律实务的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
(一)跨学科联合培养
卓越班由法学院和外语外贸学院联合培养,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经贸、科技、知识产权等领域和涉外法律服务环节,形成包括法学类、英语类核心课程和部分特色课程在内的体系化核心课程群。
(二)强化综合实践能力培养
卓越班配备一流师资与学习条件,侧重于法律职业教育,采取“问题为核心”“探究式”教学方法,重视实践性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科研、应用、实践和创新能力,促进涉外法治知识教育与实践能力的结合。
(三)拓展国际化视野
卓越班加强与国际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高起点的合作培养机制;综合考虑国际知名大学的法学课程体系,设计与国外高校接轨的联合培养机制,加大双语或英语授课的覆盖面;为学生提供对接美国韦恩州立大学法学院和文理学院多个专业的多种联培方案,鼓励学生参加多方位国际交流,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
(四)实行导师制管理
卓越班实行导师制管理模式,在导师的指导下进入团队或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设立卓越班管理与教学团队,负责卓越班学生选拔、教学管理等工作。
三、选拔要求与选拔程序
(一)选拔名额:30名。
(二)选拔范围:全校各专业2024级本科生。
(三)申请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3.具有良好的法学素养和英语能力,有志于从事涉外事务或法务工作。
(四)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2月23日-2月26日
学生自主报名,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涉外法治卓越班申请表”交至法学院教科研办公室(3216)周思雨老师处。
2.公布面试名单:2月27日
学院综合学生报名情况,经初审后公布面试名单。
3.面试:2月28日
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兴趣、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
4.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2月28日—3月2日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将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完成后续转专业工作。
四、毕业学历及学位
学生进入卓越班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后,须自主确定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主修专业可选择法学专业或者英语专业,主修专业选定后,另一专业即自动变为辅修专业。
卓越班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和主修、辅修两个学位证。
五、其他
1.本通知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法学院、外语外贸学院负责解释。
2.确定录取进入卓越班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卓越班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期开展一次学业情况警告,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学生进入卓越班一年后进行学习能力专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回原专业,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
4.卓越班实施特制人才培养方案,该方案总学分数略高于普通专业,多出部分学分由学生按照学校学分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附件: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涉外法治卓越班申请表
教务处 法学院 外语外贸学院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