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9年度
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振兴本科教育,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把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提高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并充分发挥协作育人优势,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学案例评选范围:近三年(2017-2019)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和协作育人优秀教学案例。
二、评选要求
(一)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
1.总体要求:结合课程特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爱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人文精神、仁爱之心等要素,激发学生认知、情感和行为的认同,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统一、教书与育人相统一。
2.材料要求:案例要求能充分体现课程思政育人目标和实施方法,育人素材能包含育人成效及客观评价,支撑材料等。
(二)协作育人优秀教学案例
1.总体要求:凸显我校深厚工程背景特色,“理论与实践、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三结合,以工程实践和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和推进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和政校企研用结合,实现校企、校地、校校、校研合作,推动行业、企业深度融合、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育人效果。典型案例如工程案例、管理案例、企业服务案例、创新创业案例等进课堂进专业;又如校企深度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基地(平台)建设、联合培养、成果转化等服务专业教育及转型发展等。
2.材料要求:案例要围绕协作育人目标,体现协作育人实施方法(包括课程、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等),提供典型协作育人素材(包括合作单位、合作人员、合作解决的问题等),达到的协作育人成效(包括学生能力培养、教师能力提升、合作平台建设、互赢互利成果等),支撑材料等。
三、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各二级学院(部)初选推荐、学校评选两个阶段进行。
(一)各二级学院(部)初选: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教师各类优秀案例的申报和初步遴选。初选后按以下标准推荐优秀案例数量: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每个教学单位不超过5个,协作育人优秀教学案例每个教学单位不超过5个。
(二)学校评选:教务处联合协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两类案例进行会议评审,最终选出本年度十佳案例。
四、奖励表彰
鼓励二级学院(部)在内部进行绩效考核时对申报者进行政策倾斜。获奖案例将在年末进行公开表彰,同时根据各二级学院(部)的组织参与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相关要求
本次案例评选工作分别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在2019年11月29日前统一将课程思政案例材料报送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人:徐世璇,联系电话:8238174),将协作育人案例材料报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 温馨,联系电话:8207259)。所有提交材料要求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以OA邮件同步发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薛建云,电话:8260147。
附件:1.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材料(模板)
2.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审标准(试行)
3.协作育人优秀教学案例材料(模板)
4.协作育人教学案例评审标准(试行)
5.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