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1-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以下简称毕业设计),增加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有效时间,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要求,学校决定即日起启动2021届毕业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工作计划

本学期第十四周前完成毕业设计的选题审题及向学生下达任务书的工作,寒假前基本完成开题报告等环节,20216月上旬完成毕业设计工作。请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见附件2),并于11月29日前将工作计划的电子版发送实践教学科(邮箱:8207984@163.com)。

二、毕业设计选题、审题和任务书下达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或专业)的选题、审题及任务书的具体要求,以学院(或系部)为单位,召开毕业设计审题工作会并邀请学校督导参加,工作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毕业设计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学院召开毕业设计动员会时,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及任务书》下发给相应学生。

在选题审题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选题审题的基本原则,按照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要求(见附件3),切实做好选题审题工作。

三、毕业设计资格审查

各学院认真审查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资格,第八学期未修课程学分(含毕业设计16学分)总和超过35学分的毕业班学生不具备毕业设计资格。

对于不具备毕业设计资格的非毕业班学生(延长学籍学生),若要进行毕业设计,需提出申请,申请提前进入毕业设计的学生编入大四年级相同专业的班级,若提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未能按期达到毕业要求,按结业处理,不得申请延长学籍。申请提前进行毕业设计学生在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13),填好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本学院审核,各学院于2021年1月3日将申请提前毕业汇总表(附件14)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八学期第一周确定具有进行毕业设计资格的学生名单,未进入名单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毕业设计。

四、其他要求

1、认证相关专业要根据工程专业认证对毕业设计的要求,自行制定专业毕业设计质量标准,并修订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审题表、任务书、成绩评定表等。

2、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控制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数,高级职称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10人,中级职称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6人,初级职称教师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鼓励企业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

3、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教育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切实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4、二级学院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自行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指导手册),并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5、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功能进行了升级和优化,请各学院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课题等有关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准备。系统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8207984。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表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及任务书

6、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格式供参考,2019年1月修订)

7、毕业设计(论文)外文翻译、文献综述要求

8、毕业设计(论文)外文翻译(格式供参考,2019年1月修订)

9、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

10、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11、毕业设计(小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12、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2019年1月修订)

13、提前毕业申请表

14、提前毕业汇总表

1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要求

教务处

2020年1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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