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1》寒假社会实践答辩的通知
日期: 2021-03-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1》寒假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的流程与具体要求在实施方案中有详细规定。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最后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按照40%进行折算。各二级学院应组成由相关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的答辩小组,认真组织答辩活动。可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导教师参加。请各二级学院在315日之前完成答辩,并将答辩成绩送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徐世璇老师处(17398289783)。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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