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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教务处对近四年在研的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进行了清查和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原则上包含2016-2019年立项且到2020年度在研的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校级教学项目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其中2016-2018年立项已超期的项目需在本年度参加结题验收,本次不验收的项目一律终止项目研究,2019年立项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参与。
二、结题验收要求
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需在完成教改任务、提交相应结题报告的基础上,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相关教研论文,或出版1 部相关学术著作。
2.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做1次相关主题的学术交流活动。
3.项目相关建设与改革成果在市级以上影响力较大的主流媒体宣传或转载。
4.项目建设期内,项目成功升级为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或项目成果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对于实践性、应用型较强的项目,也可以使用通过研究制定的相关制度、可操作的培养模式、可推广的教学方法等实用成果及实施效果(需附佐证材料)替代论文,由结题评审专家认定。
三、结题验收材料及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对照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评审标准,确定项目达到结题条件,向所在单位报备,由二级学院汇总结题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2.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准备成果支撑材料(公开发表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媒体报道及反映教学改革成效的应用、证明文件等),并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自评表》(附件3),在8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上传到选课系统供教务处初审。
3.初审通过的项目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按照会评的程序接受专家质询。会评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四、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或初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再参与本年度的结题验收,项目未超期的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结题。
2.通过结题验收评审的项目,给予项目编号,颁发校级结题证书,根据《关于公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等文件修订内容和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结予认定教学研究分。
3.请二级学院要加强教研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和管理,总结本单位的项目建设成果,做好项目材料的归档工作。
4.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根据评委的评审打分,实行末位淘汰制。
5.以往已经被用于其他项目结题的论文不能再次作为本项目结题论文的材料。
6.各二级学院8月20日前提交《2020年度各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参与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于8月20日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上传到选课系统,以便教务处进行初审,并提供完整的纸质版结题材料1份(含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结题报告书、成果支撑材料等,材料统一用 A4 纸左侧装订成册)。会议评审要求由教务处在项目初审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建云、梁姗姗,电话:8260147。
附件:
1.2020年在研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一览表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教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研项目结题验收自评表
4.2020年度各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
5.封装结题验收材料封面目录参考格式
教务处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