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增加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有效时间,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学校决定即日起启动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设计工作计划
本学期第十四周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审题、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寒假前基本完成开题报告等环节,六月上旬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见附件1),并于11月29日前将工作计划的电子版发送实践教学科(邮箱:8207984@163.com)。
二、认真做好选题审题和任务书下达工作
为确保选题审题工作质量,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特点,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及任务书》具体要求。以系部(专业教研室或学院)为单位,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审题专题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在毕业设计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审题专题会须邀请校督导参加。学院召开毕业设计动员会时,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及任务书》下发给相应学生。
在选题审题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选题审题的基本原则,按照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要求(见附件2),切实做好选题审题工作。
三、做好毕业设计资格审查工作
请各学院认真审查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资格,第八学期未修课程学分(含毕业设计16学分)总和超过35学分的毕业班学生不具备毕业设计资格。
对于不具备毕业设计资格的非毕业班学生(延长学籍学生),若要进行毕业设计,需提出申请,申请提前进入毕业设计的学生编入大四年级相同专业的班级,若提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未能按期达到毕业要求,按结业处理,不得申请延长学籍。申请提前进行毕业设计学生在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12),填好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本学院审核,各学院于2020年1月3日将提前进行毕业设计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13)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八学期第一周确定具有进行毕业设计资格的学生名单,未进入名单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毕业设计。
四、具体要求
1、认证相关专业要根据工程专业认证对毕业设计的要求,自行制定专业毕业设计质量标准,并修订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审题表、任务书、成绩评定表。
2、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控制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数,高级职称教师指导学生数8-10人,中级职称教师指导学生数4-6人,初级职称教师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鼓励企业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
3、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教育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切实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4、经管、外语、法学、理学、艺术类等专业结合专业特点可自行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指导手册),并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5、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对毕业设计管理系统部分功能进行了升级和优化,请各学院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课题等有关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准备。系统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8207984。
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及任务书
5、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2019年1月修订)
6、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格式供参考,2019年1月修订)
7、毕业设计(论文)外文翻译(格式供参考,2019年1月修订)
8、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
9、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表
10、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11、毕业设计(小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12、提前毕业申请表
13、提前毕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