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和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 2020-04-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和后期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应急调整方案》【汽院教发2020】4号)相关要求,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按原计划完成。因疫情还未结束,学生返校时间暂时无法确定,为进一步落实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及后期有关工作,保障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及后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

结合毕业设计前期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各学院持续做好毕业设计跟踪及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进度及存在的困难,指导教师与学生要增加交流次数,在文献查阅、数据分析及论文撰写等方面及时给与学生指导与帮助。对进度明显滞后或完成毕业设计有较大困难的学生,学院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一度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责任落实到人,“一对一”帮扶,即一位学院领导(老师)帮扶一名困难学生,制定详细可行的帮扶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所有学生都能按进度要求完成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将在本学期第9-10周进行,采取学院自查(第9周)和学校抽查(第10周)的形式,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

1、加强毕业设计后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详细的毕业设计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毕业设计评价标准及学生返校后的毕业设计相关工作安排如线上、线下答辩组织、资料归档等工作),加强对指导老师的管理,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联系与沟通,使其能克服困难、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任务。对中期检查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学院结合实际做好整改工作。

4月17日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后期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领导和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和宣传,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作假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相关要求(附件2,请各学院在答辩前做好查重检测和检测结果处理等工作;加强答辩资格审查,对于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要求,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督促学生和指导老师务必答辩之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中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小论文等)上传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根据学生毕业设计实际情况,除做好线下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外,需提前做好远程线上答辩实施方案,成立线上答辩工作委员会,对线上答辩相关要求、工作组织与安排、线上答辩记录与资料存档等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确保各环节资料(电子版,后期补纸质)齐全。为保证毕业设计有效时间和保障学生及时答辩,学院应安排不少于两轮的集中答辩,建议学院将第一轮答辩时间安排5月25日之后,第二轮答辩时间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情况确定(6月底或7月初)。请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将答辩工作安排(含远程线上答辩方案)电子档发至邮箱:283408907@qq.com。

按照学校对本科毕业生的统一管理要求,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10日前完成第一轮毕业设计(论文)的现场答辩(或远程线上答辩)和成绩评定、登录等工作。

4、做好毕业设计工作总计及优秀论文的报送工作

各学院结合“2020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要求”(附件3)做好本届校优、省优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和推荐。

加强对毕业设计资料的管理工作,按学校要求完成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及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7月13日前,各学院将推荐优秀论文的相关材料(见附件3)及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工作总结、缓答辩学生名单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实践教学科。

缓答辩工作须在9月底完成,以便学校开展第二批学士学位评定工作。

附件1: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相关要求

附件2: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相关要求

附件3:报送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

教务处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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