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期末安全检查及5S管理评比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学期末与假期教学实验室5S与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实验室5S管理成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防范制度》、《关于教学实验室推行5S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5S管理评比,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期末实验室教学开展情况、实验室5S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等。各实验室按《关于教学实验室推行5S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中相关要求,认真填好《实验室安全、5S管理自查表2(日常管理)》,以备检查。
2、假期仍需工作或施工的实验室,须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爆、防盗及危险品的贮存和使用,并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
3、各实验室(中心)需组织专人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新学期所有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4、学校将于1月10-11日组织人员对教学实验室的安全与5S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请各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