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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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深入推动湖北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决定开展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项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设置本次专项研究旨在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教育教学建设工作,促使两者有机结合、协同发展。结合专业课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抓住教材、教师、教学三大关键要素,从教学团队、教学组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学展示等环节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教育资源,将思政元素有效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和全过程,稳步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选题指南
申报者可参考《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基础,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三、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副高级技术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中级职称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中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项目类型与周期
本次遴选获批的项目分重点和一般,资助经费标准为4000元/重点项目,2000元/一般项目,立项总数15项左右。项目资助经费从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专项经费和湖北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项目经费支出应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五、项目结题要求
1.结题要求:在撰写项目结题报告书的基础上,重点项目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相关论文2篇,一般项目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相关论文1篇。
2.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折抵论文1篇(不累计):
获批市级教研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教学设计如教案、课件等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获得国家级表彰;参与编写专著或特色教材3万字以上。
3.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视为结题:
获批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1项;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主编出版专著或特色教材1部;
4.上述各项均应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且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成果,以教务处、科技处认定为准。
六、申报要求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可填写《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项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邮箱:2420150272@qq.com)报送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徐世璇联系电话:8238174。
附件
1.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项项目选题指南
2.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项项目申请书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