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教育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计划招生数 |
1 |
030101K |
法学 |
法学 |
2年 |
150 |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四)体检须符合教育部录取要求。
三.第二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8:30—8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报名,系统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将于8月17日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jwc.huat.edu.cn)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请考生按时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四)考核及录取
审核公示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学校将不再组织考试,直接进入录取环节;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学校将组织面试,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4日,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8月24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入学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培养及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学习期间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学费、住宿费与2022年入校新生一致,在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其他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本招生简章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文波 13733590118
肖玉杰:13797815940
邮箱:287283496@qq.com
咨询电话:0719-8512721。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邮政编码:442002
网址:http://jwc.huat.edu.cn/
监督电话:0719-8262401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