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关于报送2022年度校外实习信息的通知
日期: 2023-02-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承担校外实习教学的指导教师,依据2021-2022第二学期、2022-2023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学生个人实习课程任务(见附件1),按照信息填报要求(见附件2),仔细梳理学生实习信息,遵循“最小化原则”填报实习信息,注意各栏不得缺项(见附件3)。填报主要内容: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基地信息(见附件4),实习基地涵盖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校内、校外场所等。各学院收集汇总学生实习信息表(附件3)并审核是否填报完整,于315日前将汇总表以电子稿形式报送至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李光军,电话:8512723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实习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严格执行、及时督促,藉此机会进一步提高实习精细化管理水平。自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始,指导教师在实习教学结束后,要及时按要求汇总整理实习信息上传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并逐步将该工作常态化,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学校升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2022年度实习教学任务书(含学生个人实习任务)

2.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说明

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实习信息表

4.实习地区及代码表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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