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计划招生数 |
1 |
030101K |
法学 |
法学 |
2年 |
150 |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四)体检须符合教育部录取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报名,系统网址: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照片。对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出具拟准予本科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登记照,240px * 320px,jpg格式);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将于7月1日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jwc.huat.edu.cn)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请考生按时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四)考核及录取
审核公示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学校将不再组织考试,直接进入录取环节。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学校将组织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结果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入学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培养及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学习期间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学费、住宿费与2023年入校新生一致,在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其他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本招生简章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勤 15897820476;
邮 箱:287283496@qq.com;
咨询电话:0719-8512721;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邮政编码:442002;
工作网址:http://jwc.huat.edu.cn/;
监督电话:0719-826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