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6月)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积极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建设。根据本单位情况和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动员教师和学生积极申报。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师生即日起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同时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寻求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并结合本单位目标考核相关要求,鼓励师生积极申报。相关申报流程、申报书模板及项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023年11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2023年11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附件1:2023年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2:项目流程图
附件3: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附件4:合作协议模板(2023年6月)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